《內容大綱》
我們在群體社會中,因日常所需,從事交易購物,以滿足食衣住行育樂需求,與商家接觸,可能因而產生消費糾紛。當我們遇到糾紛時,常求助無門,有時候因交易金額甚少而作罷,消費權益因此受損。
講座以簡單扼要的方式,說明如何保障消費者自身權益,避免糾紛;如遇到糾紛,該如何尋求救濟途徑以化解紛爭。
講師同時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執行秘書,在講座中向民眾宣導法律扶助公益服務業務,使民眾了解如何妥善運用法律扶助資源,維護弱勢民眾的權益。
《講師簡介》
講師李美玉
學歷: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法學碩士/輔仁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法學士
經歷: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執行秘書兼審查委員(100.09.19~迄今)
91年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助理甄試第一名(法官助理)
9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(律師)
86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格(法院書記官科)
※為維個人資料保護,且避免登錄錯誤,凡參與現場講座之公務人員或教師,如需研習時數請自行至專屬網站報名(報名網站http://www4.inservice.edu.tw/,https://lifelonglearn.dgpa.gov.tw/),並現場簽到退,方予核發時數,無法接受現場登錄。教師報名後如欲取消,請提前至專屬網站自行取消,恕無法於報名期限截止後協助取消。由於本講座採開放免費自由入場,於公務人員或教師終身學習網登錄資料,不保證有座位,敬請及早入場,以免向隅。
※本館閱讀講座13:30開放,免費自由入場(7歲以下孩童請斟酌入場),場地客滿後,將不再開放入場;另各講座地點可能視參與人數做必要之調整,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!
別一聽到「法律」就頭痛!具備基本的法律小常識,既能維護合法權益,生活中又能減少損失。
106年最後一場閱讀講座,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合辦,講師李美玉律師是法扶基金會臺中分會的執行秘書。講座中没有深奧的法條,用簡單扼要的方式說明如何保障權益,並提醒大家購物記得索取發票或收據,有糾紛時才能舉證。若遇到糾紛,請記得第一次申訴要先找業者,當業者不能在15天內妥適處理,再透過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第二次申訴,由消費者保護官處理。聽過這場講座你一定知道實體店面可以不提供7天的鑑賞期;網路購物退貨時,消費者是無需負擔運費。
老師也小小介紹一下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的項目有:協助調解法律糾紛、提供法律諮詢、撰寫法律書狀等,以上均是免費,申請前需先電話預約。除此之外,法扶也積極與各縣市政府、社福團體、學校合作,扶助社會上經濟弱勢族群解決法律困境。
講座結束後想必大家已經有掌握消費時的小常識了。最後講師和民眾還有熱鬧的Q&A互動,為今年最後一場的閱讀講座,劃下知性的句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