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志工隊章程
中華民國82年11月15日公布實施 85年7月21日修正通過 86年11月30日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88年8月19日修正通過 92年12月10日修正通過 93年8月16日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95年1月28日修正通過 99年4月17日修正通過 100年9月8日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本館12月份第1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本館1月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本館12月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宗旨
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(以下簡稱圖書館)為推展圖書館業務,加強社會教育工作,提升民眾文化水準,並提供終身學習、回饋社會之機會,特籌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志工隊(以下簡稱本隊)。
二、
本隊隸屬於圖書館輔導推廣科,由志願服務者(以下簡稱志工)組成。
三、組織
四、遴選聘任
五、各組職掌
六、志工職責
七、志工例會
八、幹部會議
九、請假、考核、獎勵及解聘
十、幹部離職處理
十一、本章程之修正依下列程序
十二、
本章程經館務會議通過,陳請館長核定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