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資訊設備借用服務
本館資訊設備,僅供年滿12歲以上讀者借用。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,本館將立即停止其館藏借用權,並依逾期時數,計算停權日數,逾期停權日數亦可以停權1日換算新臺幣1元繳交罰款。停權與罰款均採累計計算。其各項設備之其他相關借用規則如下:
每人每次可借閱1部,借期7天,可續借3次。申請預約悉依本館閱覽規定辦理。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,每逾1日,停權20日(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)。
每人每次可借閱1部,僅限於館內使用4小時;閉館前借閱不足4小時者,限於當日閉館前歸還,不得續借及預約。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,每逾1小時,停權1日(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),逾期停權上限為1萬5千日。借用設備歸還前應自行清除或備份資料,本館不負資料之保存及保密責任。借用期間發生任何損壞、遺失或違法不當使用等情事,應自行負責賠償及各項相關法律責任。
每人每次可借閱1部,僅限於館內使用4小時;閉館前借閱不足4小時者,限於當日閉館前歸還,不得續借及預約。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,每逾1小時,停權1日(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),逾期停權上限為1萬5千日。借用設備歸還前應自行清除或備份資料,本館不負資料之保存及保密責任。